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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2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30 15:23 浏览人次: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同学:

 

您好!

 

在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之际,您也圆满结束了自己的大学生活,即将奔赴新的学习、工作岗位。几年来,在成大美丽的校园里,您用自己的不懈努力与辛勤付出,换来了沉甸甸的收获和喜悦。今天,您将带着母校的殷切嘱托,开启一段新的人生航程,在此,谨向您表示衷心的祝贺和美好的祝愿!

 

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是您青春之篇中写下的辉煌篇章,这也意味着更多的责任和使命。临别之际,衷心地希望您始终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诚实做人、踏实做事,认真践行“自爱、自修、自尊、自强”的校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根据规定,在您毕业离校时,还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为方便您及时正确办理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事宜,我们特此提醒您,认真了解以下要求和内容: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的学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党组织隶属关系也应发生变动,此时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凭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组织关系转移。

 

    二、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一)基本要求:毕业生党员原则上都要在离校之前将党组织关系转出。由所在学院党组织或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办理转移手续。本校专升本的党员开具校内专升本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转移的办法和流程

 

1、明确组织关系转移去向。无论学习工作单位是否落实,党员的组织关系均可办理转移。学习或工作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首先考虑将自己的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若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可将其组织关系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人事代理关系所在单位(包括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最后也可以转至本人、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未落实学习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党员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选择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员自己应主动咨询了解相关单位能否接收组织关系,尤其是预备党员,要考虑能否转正,在此基础上确定一个党组织接收单位。

 

2、确定接收单位和接转单位。本人须先与接收单位联系确定接转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准确称呼以及转入办法,确定后报所在学院党总支(支部)。按照规定,组织关系应该从上至下层层转接,但为简化您的办理流程,凡需要通过接转单位进行转移的,您可以最低确定区县一级组织部进行转接。

 

   3、填写基本信息。本人到学院党组织填写《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字核实。如确有原因不能回学院党组织填写的,可在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填写好后交回学院党组织。

 

4、填制组织关系介绍信。学院党组织或党委组织部对党员信息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统一填制《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5、领取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党员本人到学院领取《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正式党员的入党材料已归入本人人事档案,由档案馆统一寄发,本人无需领出;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本人领出,到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时交给单位党组织。预备党员领出的党员材料必须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同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千万不可遗失,遗失不补。

 

6、到相关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拿到介绍信后,请务必在有效期内(最长90天)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逾期不转移,介绍信自行作废。在办理转入过程中,如直接转移到接收单位的,请直接到单位党组织办理;要通过接转单位转接的,请先到接转单位换介绍信,然后再按要求转入接收单位。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请交给最终的接收单位,切勿交给中间接转单位。请注意: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三、几个问题的说明 

 

    1、如介绍信填写有误或因接收单位有变化,需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本人应持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及时返回学院或到党委组织部办理有关手续。

 

    2、预备党员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转正时间,及时向新的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以便能及时讨论转正。

 

3、欲将组织关系挂靠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通常要先确认您的人事档案已经转至该中心,再去该中心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否则较难办理。

 

4、对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项目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学校,对这一部分党员将作为流动党员进行管理。由党员本人提交申请,党总支审批同意后,及时到党委组织部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党员,应按时递交思想汇报、交纳党费。另外,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必须要本人回校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如有困难或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党总支(直属支部)联系,也可致电党委组织部02884616046咨询,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帮助。全国统一咨询电话12371

 

衷心地祝福您一路顺风!